北京商报讯(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)10月25日,银保监会发文介绍了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成果,以及积极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成效。
在持续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方面,银保监会表示,财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突破。一是持续深化车险改革。自2012年起,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“高保低赔”和“无责不赔”等难点问题,接续开展车险改革。在总结前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,2020年9月19日在全国落地实施《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》。改革实施以来,“降价、增保、提质”的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实现,广大消费者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。截至2022年6月底,消费者车均保费为2784元,较改革前大幅下降21%,87%的消费者保费支出下降,为车险消费者减少支出2500亿元以上。保障程度明显提高,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,将交强险保障金额由12.2万元提升到20万元;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平均保额达到194万,较改革前大幅提升。保障责任更为全面,将玻璃单独破碎、发动机涉水损失等责任纳入主险承保范围,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、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新附加险产品。2021年底推出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,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、助力实现“双碳”目标。会同交管部门开展警保合作,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,不断提高事故处理效率。
二是稳步推进产品监管改革。修订发布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》,制定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和费率厘定指引,规范产品开发行为。开展财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,启用自主注册平台,建立7*24小时产品自主注册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披露机制,提高产品信息透明度,截至2021年底,注册产品共101840个,公众查询访问量累计达256万余次。组织4轮产品大抽查,实现所有财险公司全覆盖,累计清退问题产品3800余个。坚持问需于民,开展财险产品需求大调查,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,增强产品开发的适用性。
三是推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。2015年,指导行业组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。2016年,联合财政部出台《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》,2017年,配合财政部出台《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》,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,推动多灾因巨灾保险制度建设。截至2022年6月末,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累计为全国1876万户次居民提供7087亿元的地震巨灾风险保障,累计赔款约9636万元,地震频发地区风险得到有效覆盖,地震巨灾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。指导保险公司在深圳、宁波、广东等12个省市和地区开展地方综合性巨灾保险试点,保障范围逐渐向台风、洪水等灾害扩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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